文:宋宥賢(國立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博士生)

隨著網路與相關通訊軟體的興起,網路霸凌實為近年來新興的霸凌模式。此新型態的霸凌對於青少年、甚至是成人都具有極大的影響,此實需有關單位重視。對此,本文期望透過對於網路霸凌現象之探究、以促進社會大眾瞭解其之定義、特徵、影響外,也藉由相關國內外文獻梳理,介紹相關防制策略,以利相關單位有所參酌,藉以能更有效防制網路霸凌。

一、前言

2010年,桃園八德國中發生嚴重校園霸凌事件,頓時間臺灣各大媒體爭相報導,此也引起相關政府部門之重視,進而總檢討各部會對校園霸凌預防與處置上的責任。綜此,相關法規如「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育部,2012)、反霸凌防制專線、官方網站、甚至校園各項反霸凌政策皆因應而生,期能有效降低校園霸凌盛行率,並改善校園暴戾風氣。

值得關注的是,傳統校園霸凌(school bullying),主要為「強勢一方(一個或數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透過肢體、言語以及關係傷害等方式,對弱勢一方(一個或數個學生)進行之欺負或騷擾行為」(Olweus, 1993)。由此可知,傳統校園霸凌形式主要可分作言語霸凌(如藉由嘲諷、貶損、羞辱受凌者相關生心理特徵、隨意散佈受凌者不實謠言等)、肢體霸凌(如藉由逼迫、勒索恐嚇、肢體攻擊之方式,對受凌者進行物理攻擊等)、關係霸凌(如透過操控社交關係的方式,脅迫、鼓吹他人排擠受凌者、禁止受凌者進行社交連結等)等形式。

但時至今日,隨著數位科技之發展,網路已鋪天蓋地影響了現代人的生活。Campbell (2005)便指出,現今科技進步雖帶給現代人許多便利,然其也成為了傷人工具,如青少年可藉由電子郵件、社群媒體、簡訊等方式來進行惡意傷害。誠如近期,一項令人心碎的報導,一位14歲的澳洲女模特兒,不堪長期遭受網路霸凌,最後選擇以自殺來結束生命,而其父親則期望透過女兒的故事,讓社會大眾能多加重視網路霸凌的傷害,因此其特別邀請當初在網路上集體霸凌他女兒的「酸民」們來參加女兒的葬禮,藉此也讓他們看看自己做了怎樣的錯事,只用鍵盤、雙手便摧毀一個人的生命。

這個新聞也被大肆的報導,並興起社會大眾對於網路霸凌的再度關注。對此,我們也不得忽視此新型態霸凌模式:即網路霸凌。此是指個體或群體(勢力較強大一方)藉由資訊與通訊科技之媒介,以對個人或群體(較弱勢方)進行相關惡意、重複之傷害行為。

然究竟現今網路霸凌狀況有多嚴重?其之盛行率如何?據Selkie、Fales與Moreno(2016)的研究,在綜整美國1586篇文章(包含研究、相關文稿等)後發現,美國國高中生曾為網路霸凌之霸凌者比率為1%至41%,受凌者比率為3%至72%、雙重角色者(既為霸凌者、亦為受凌者)之比率為2.3%至16.7%。此外,Bett(2016)統整了許多國家如歐洲、美國、澳洲、中國、與一些開發中國家等82篇網路霸凌盛行率實證研究後,發現網路霸凌受凌者之比率為1.5%至72%,霸凌者最高則為60.4%。

由此可知,網路霸凌狀況在現今國高中生生活中,實屬常見,而對照臺灣,大大小小網路霸凌狀況時不時躍上媒體版面、層出不窮。舉凡藝人楊又穎因遭受網路霸凌,而後抑鬱自殺的案例仍歷歷在目。據兒福聯盟於2011年之調查,發現有17%國小學童曾透過網路媒介霸凌他人,另有6.9%國小學童曾經於現實生活中與他人有人際衝突,而後轉用網路進行報復。另廖國良、黃正魁、張仁俊、劉籹君(2012)針對311位臺灣學生進行網路霸凌盛行率調查,結果亦發現,有10%學生曾為網路霸凌者、19.6%為受凌者、54.7%則為旁觀者。

而據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的調查,青少年遭遇網路霸凌之管道排名依序為:社群媒體、線上遊戲、即時通訊軟體、聊天室(含網路論壇、BBS)、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網站或部落格。細看上述管道,亦可發現皆是充斥於青少年、甚至一般人的生活中,綜此,可知網路霸凌狀況,亟需學校與相關政府部會之重視。

然面對如此棘手的狀況,反觀臺灣的學校、與相關政府部會是否已經關注到此狀況、甚至是否臺灣的相關法律、反霸凌政策等已經針對此新型態霸凌模式有所應對,此值得深入關注。對此,筆者期望從網路霸凌之特性、影響、與現今防制困境等部分著手,藉由相關文獻與實務工作經驗進行具體討論,藉以能提出相關防制建議供臺灣目前校園霸凌防制政策借鏡。

二、網路霸凌特性

網路霸凌究竟與一般霸凌有何相同與相異之處,此值得多加重視。因欲對網路霸凌進行相關防制,便須先瞭解其之特徵定義,如此才有助據其特徵,提供相應之協助與解決方針。然值得關注的是,現今學界對於網路霸凌之定義與相關特徵,仍尚未有一致定論(Bett, 2016)。

其中,最常被爭論的點為:網路霸凌是否為傳統霸凌的延伸?相關研究便指出網路霸凌其實仍然包含傳統霸凌之三大特徵,即惡意傷害、重複行為、權力不對等,只是網路霸凌更強調藉由相關科技媒材如網路、行動電話等方式進行霸凌行為,如故意傳送電子病毒文件予受凌者、透過網路媒材、電子信件等進行言語威脅侮辱、隨意於網路上公布他人隱私、傳送威脅或不雅之圖片與影片、孤立與疏離受凌者於相關社群媒體之外、慫恿於網路上之他人一同加入孤立受凌者之行動、在網路上散播受凌者之不實謠言等。

綜此,其與傳統霸凌上並未有實質差異(Slonje, Smith, & Frisén, 2013; Olweus, 2013)。故這些學者便認為對於網路霸凌之防制,應透過傳統的霸凌防制策略或方案進行介入即可,如歐文斯霸凌防制計畫(Olweus bullying prevention program)。

但相較於上述研究,亦有相關學者認為網路霸凌實為一獨特現象(Kowalski, Giumetti, Schroeder, & Lattanner, 2014; Pieschl, Kuhlmann, & Prosch, 2015),其認為網路霸凌承襲了傳統霸凌相似之特徵外,更重要的是,網路霸凌跳脫物理空間與時間的限制,使得傷害更加劇烈,如霸凌者不必實際與受凌者相遇,便可無時無刻、在各個地方,透過網路媒材或相關通訊科技產品對受凌者進行傷害。

此外,這些傷害紀錄(如網路謠言散播、不雅圖片分享等),更是很輕易地藉由網路無遠弗屆之特性,被不屬於此霸凌關係中的其他人士觀看瀏覽、甚至再次轉傳、儲存,使得傷害更易擴大(Li, 2006)。而值得關注的是,這些傷害紀錄受制於網路與通訊媒材的限制,故很難輕易被刪除,並且可能被網路空間留存更久,而讓更多人可無時無刻觀看。如此digital footprint (數位足跡)(O’Keefe, Clarke-Pearson, & Council on Communication and Media, 2011)的現象,便是網路霸凌之獨有特性。

再者,網路霸凌亦存在著匿名此特性(Huang & Chou, 2010; Slonje et al., 2013),在發生網路霸凌當下,受凌者很難察覺究竟誰為霸凌者,因霸凌者藉著此特性,躲在虛擬身分、甚至是造假之帳號下,恣意對受凌者進行任何傷害。而如此匿名性,亦會加深網路霸凌的處理難度,即相關單位很難立即判斷誰為霸凌者,使得介入無法立即進行,導致傷害愈擴愈大。

三、網路霸凌影響與危險因子

網路霸凌究竟會對學生造成哪些影響?甚至哪些危險因子容易促使學生涉入網路霸凌?這些議題實需重視,因若能對其有所瞭解,將有助於警覺狀況,進而提供處置。

現今已有許多研究證實,網路霸凌會對受凌者造成之影響甚鉅。如遭受網路霸凌的學生,相較未涉入網路霸凌的學生,更亦出現憂鬱症狀(Wang, Nansel, & Iannotti, 2011)、物質濫用與自殺意念等(Kowalski et al., 2014)。

此外,學生在遭受網路霸凌後,亦可能影響其之心情狀況,使得對於學業上的投入程度下降,導致對其課業成績產生負向影響(Kowalski, & Limber, 2013)。另,Crosslin與Crosslin (2014)的研究亦指出,網路霸凌亦會影響受凌者的現實生活人際狀況,受凌者往往在網路世界受到攻擊後,會對自我及人際關係產生疑惑,進而影響其在真實生活中,不太信任他人或不太願意與他人互動、甚至還可能出現社會退縮之狀況。

故綜上可之,網路霸凌與傳統霸凌所造成的負向影響雷同,然值得關注的是,如同前述網路霸凌獨有之特性,如跳躍時空限制、footprint、以及匿名性等,這些皆會讓相關傷害行為與訊息等被無限制地傳播、同時,受凌者也會因無法自主控制網路訊息的傳播與留存,導致網路霸凌之傷害性更為擴大。因此,網路霸凌實為一需即時關注之議題。

而除上述一般受凌對象外,近年來,許多研究也開始聚焦多元性別青少年族群上,如同性戀、酷兒、跨性別等,並探究網路霸凌對其之影響。如Abreu與Kenny(2017)分析27篇相關實徵研究後,便呼籲多元性別青少年的網路霸凌狀況時須關注,因其礙於多元性別身分原因,即便遭受網路霸凌也不太輕易能向他人尋求協助,導致相關負向影響甚鉅。舉凡低自尊、自殺意念與行動、憂鬱等狀況更甚一般學生。因此,在進行相關網路霸凌防制時,誠須重視多元性別族群的聲音與狀況。

至於網路霸凌者的相關狀況,多數研究主要從網路霸凌之相關危險因子進行探究,藉以能讓相關防制單位或學校端能及早發現相關影響學生可能涉入網路霸凌之因子,以利能防患於未然。相關研究綜整如下:

  • Mishna、Khoury-Kassabri、Gadalla與Daciuk(2012)針對2186位加拿大國高中學生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相較於其他學生,若學生為網路霸凌之霸凌者,其較有可能平時就對同儕顯現暴力攻擊行為、另其也較會花長時間使用網路與相關通訊設備。
  • Sticca、Ruggieri、Alsaker與Perren(2013)針對835位瑞士七年級學生進行為期一年的縱貫研究,調查顯示,有涉及傳統霸凌之學生、常出現破壞班級秩序或學校規範之學生、較高頻率透過網路與他人聊天之學生,存在較高涉入網路霸凌之風險。
  • 值得關注的是,Fanti、Demetriou、與Hawa(2012)的研究,從個人特質與環境因素著手,藉以探究相關可能影響學生涉入網路霸凌之危險因子,結果顯示,學生若較有冷酷無情的特質、以及較常接觸暴力影片者,其有較高的風險會涉入網路霸凌。

綜此,上述所提行為特性,皆為涉入網路霸凌之危險因子,實需學校端、甚至相關單位多加重視。

四、防制策略與保護因子

(一)對應法令仍待商討與建構

現今學生在碰到網路霸凌狀況時,雖可求助於學校端進行霸凌防制通報,另一部分則可向衛福部與國家通訊委員會委託民間主辦之iWIN網站進行申訴。

然值得關注的是,無論向學校端或此網站進行通報,常會受制於網路霸凌匿名性、以及無法隨意調取網路IP以確認網路霸凌者身分等問題(因目前臺灣針對網路霸凌內容,多以刑法中誹謗、妨害名譽等罪查辦,但因此皆非重罪,故無法隨意調取網路IP以核實身分)(陳彥竹,2017),使得問題難以被解決,故充其量只能通知相關網路平臺,期望期能將涉及網路霸凌之內容刪除,同時,也針對受凌者安排相關後續輔導。

但可議的是,前述這些處置皆僅為指標不治本,其原因可能來自於:目前臺灣仍未針對網路霸凌制定專法、或是實施網路實名制,以因應上述可能面臨之問題。此外,臺灣也未針對網路霸凌明定相關法律刑責,目前僅能藉由其他相關法律條文如刑法中誹謗、妨礙名譽、及民法中侵權行為等罪名來進行制裁,但其適用性仍值得商榷。

故陳彥竹(2017)便提及,現今臺灣仍須重視網路霸凌的存在,政府單位應著手對網路霸凌進行專法與相關刑責制定,即舉凡網路霸凌定義、專法適用範圍、查核網路虛擬身分與刪除網路霸凌內容之必要性、以及參與網路霸凌之相關刑責如罰鍰、役期等皆須明確制定,綜此以利有效管控網路霸凌之亂象,並讓傷害降低。

而值得關注的是,現今世界多數國家也已經設立較完善之法律,以有效抑制網路霸凌狀況,如美國設立反網路霸凌條款(教育相關法案、電子法)與AB86法案,針對網路霸凌者,進行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千美元以下之罰金懲處;法國亦針對網路霸凌設置專法,並對涉入網路霸凌者祭出兩年有期徒刑即三萬歐元的罰金;又如臺灣鄰近國家新加坡,其亦藉由防止騷擾法,透過法院保護令之運用,藉以保護受害者權益,並能要求移除網路上相關騷擾內容。

因此,對此項議題,筆者亦期望臺灣政府相關部會可針對上述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疑慮等進行探究,並適度修法、立法以保障網路使用者之權益,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與學校端仍須重視提升一般大眾與學生族群對於網路霸凌之認識、以及對於網路霸凌防制之正確態度,同時,政府與學校端亦須適時促進其對於網路霸凌相關罰則之瞭解,並確實依法執行,如此較能讓網路霸凌者有所警覺,進而改善自身行為態度。

此外,筆者亦認為,對於學生之網路霸凌行為,除了及時提供處置,並適時給予法律上之提醒與制裁外,更重要的仍是,學校端需針對學生做出網路霸凌行為、以及遭受網路霸凌之背後原因進行關注瞭解,並具其規劃相關輔導策略,舉凡網路霸凌再教育課程、社交技巧訓練、情緒表達訓練、諮商等,如此才有助真正解決問題。

(二)現今校園中仍缺乏針對網路霸凌之相關防制策略,校端應予以強化:

一項調查值得我們擔心,據Li(2008)針對154位加拿大實習教師之調查,發現其雖瞭解何為網路霸凌、也知道此對學生的可能影響,但大多數教師並不認為此在學校中是一問題,同時,其也對於如何處理網路霸凌感到信心不足。

對此,另一項泰國調查也相呼應,即不論實習教師或在職教師,皆認為需要多增進自己處理網路霸凌之相關能力與策略;同時其也希望相關政府單位能提供更多額外增能課程,以促進其能提供相關預防予學生,另也希望在面對網路霸凌狀況時,能有效提供解決。綜此,可知如何進行網路霸凌防制,對於學校、甚至對於教師,亦是迫切需精進之處。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網路霸凌防制,國外已有許多研究予以重視(如Garaigordobil & Marinez-Valderrey, 2015; Gueldner, Ross, & Isava, 2008; Merrell, Jacobs, Völlink, Dehue, & Lechner, 2014),甚至有些國家已推出相關課程方案,以協助學校端、教師端等進行推展,藉以有效防制學生涉入網路霸凌。然反觀國內,可惜的是,目前相關在學校實行之防制策略與方案仍舊缺乏。因此,目前筆者僅能據國外相關防制作法進行整理,期望此能供國內校端有所參酌:

然值得注意的是,筆者認為,在規劃與推行網路霸凌防制方案前,下述面向應是相關單位需多理解的,即究竟學生對於網路霸凌的瞭解程度如何、其對網路霸凌防制有何需求、甚至現今校園中面臨網路霸凌之危急性與相關需求等,藉以能有效規劃並推動適合其之方案。

至於該如何有效進行網路霸凌防制?有哪些要素於這些推動方案中需多加重視?這些都是值得關注的議題。

對此,綜整相關文獻,可知現今國外在推行網路霸凌防制,仍多以生態系統論的觀點聚焦介入,即將推廣層面分為學生端、教師端、整體學校端、家長端等進行推行。而據Bett(2016)綜整相關網路霸凌防制方案之重點後發現,在規劃網路霸凌防制方案時,除了傳統講述法外,更可結合其他方式如,個案案例分享、角色扮演、腦力激盪、書本探討等,藉以提升參與者之學習與接受動機。值得關注的是,在規劃網路霸凌防制預防時,推廣重點主要應聚焦在:

  1. 瞭解網路霸凌之定義與特性;
  2. 涉入網路霸凌之相關角色的特性;
  3. 網路霸凌之可能後果;
  4. 網路霸凌相關保護因子與危險因子;
  5. 網路霸凌辨識之重要性、以及網路安全使用之重要性;
  6. 面對網路霸凌之相關對策與相關法律制裁;
  7. 適當面對網路霸凌之態度與認知等。

藉此以讓各不同對象能充分瞭解網路霸凌之相關面向,進而能於第一時間發現時有及時處置。而其中,最須重視的便為激起參與推廣者的同理心:如Abreu與Kenny(2017)的研究發現,喚起旁觀者或是霸凌者的同理心,是最能讓其感同身受受凌者狀況,進而願意協助或停止霸凌行為。而愈喚起其之同理心,最重要的便是能讓他們的經驗是與受凌者有所連結的。

對此,在規劃相關防治課程時,教師便可嘗試結合一些網路霸凌的案例討論、分享、以及運用相關影片,讓他們瞭解可能這些案例就發生在其之生活中,而且同時藉由這些案例,亦可促進其瞭解這些受凌者的狀況、感受、以及網路霸凌對其之影響,藉以催化其對受凌者的感同身受、並促進其討論在面臨網路霸凌狀況下,其可如何提供適切協助。

此外,協助參與推廣者瞭解網路霸凌可能後果亦屬重要:雖目前臺灣關於網路霸凌專法仍待制定,但在進行網路霸凌相關防制推廣時,仍可參酌臺灣相關法律,如刑法的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妨礙風化罪、妨礙秘密罪、恐嚇罪、民法中的侵權行為、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前述這些法律刑責皆可與網路霸凌行為相互應,在需要時仍可提供參酌與仲裁、同時也給予參與網路霸凌者一些警醒,藉此以促進其督責自身行為,並增進其對網路霸凌之重視。

再者,除上述須重視的面向,相關研究亦建議,在進行網路霸凌推廣防治時,更重要的是,得建構彼此間的合作,以利實施相關推廣策略,並透過各系統的力量加以抑制網路霸凌(Papatraianou, Levine, & West, 2014)。如學校端應針對學生端與家長端辦理相關網路霸凌防制座談、演講,或是透過相關課程教學內涵融入,以強化其對網路霸凌之認識與因應策略之建構;另學校端也須強化教師端對於網路霸凌之防治與處置,藉以能提升其專業能力、對自身防治責任的瞭解、以及對相關網路霸凌防制資源之應用等,以利在面對網路霸凌後能及時提供介入,並降低網路霸凌傷害之擴大。

此外,Ttofi與Farrington(2011)的後設分析研究也提及,教師端也應適度強化自身班級經營技巧,以利其能營造溫暖支持的班級氛圍,使得霸凌行為發生頻率有所降低,並運用班級規範,與學生共同制定面對霸凌行為可能的處置方式,藉此以促進學生對於規範之遵守,並助於教師在面對霸凌行為發生時能適切提供處置。

另Abreu與Kenny(2017)的後設分析研究也指出,教師端也可適時將網路霸凌的相關防制資訊、求助資源等整理出一份資料,並發予學生和家長,藉以讓其需要時可使用,同時也增進其對此現象之重視。最後,家長端亦有責任與學校端相互配合,即家長本身也需對於孩子的網路使用狀況有所掌握、並且也須適時教導其如何安全使用網路及相關通訊科技、以及也須適切建立親子關係、暢通溝通管道,以利孩子碰到相關問題時可迅速求助。

然除此之外,家長端仍需注意的是,通常孩子在面臨網路霸凌時,多半少與家長告知,此主因其認為怕告知後,其會被限制使用網路,甚至其在面對網路霸凌時,多半覺得困窘、尷尬,進而影響其求助意願。因此,家長端仍需注意孩子可能被網路霸凌後會出現的反應,如改變網路使用時間與習慣、較多負向情緒反應、較不願與家長分享生活近況或網路使用情形等,藉此才有助於及早發現,並提供有效適切之介入。

另值得關注的是,除了提供網路霸凌相關防治方案與促進各系統間的合作外,相關研究仍建議政府單位與學校端須重視對於網路霸凌之相關防制準則、校園規範、處理流程的制定與推行等(Pearce, Cross, Monks, Waters, & Falconer, 2011)。因前述這些準則、規範的訂立,可提供學校端在處理網路霸凌事件時有一準則參酌,同時,也可以讓學生端瞭解面對網路霸凌時,學校其實有預備以利進行事件之處置,藉以提升其對於此事件之重視,並促進其在遭受或目睹網路霸凌時,能有更多意願求助,綜此以利事件之及時解決。

(三)需重視師生關係與學生態度等保護因子,以降低涉入網路霸凌之風險:

為有助於個體能有效因應此困境並減緩霸受凌經驗帶來之影響,辨識出微系統中的保護因子(protective factor)便具重要性(Karlsson, Stickley, Lindblad, Schwab-Stone, & Ruchkin, 2014)。保護因子即是指個人與環境因素有助於逆境中個體維持正向適應(positive adaptation)的心理社會資源(Tseng, 2006),而此亦為復原力中重要之內涵(Gonzales, 2003; Tobias & Chapanar, 2016),此有助於個體因應困境,緩衝困境之負向影響,並獲致正向調適結果(Rowe & Stewart, 2009)。

過去研究指出,霸凌,不僅為個人問題,此更牽涉其與同儕、成人之互動(Burger, Strohmeier, Sprober, Bauman, & Rigby, 2015)。據Bronfenbrenner(1979)之生態系統論,便指出個體之發展確實深受相關系統影響,且尤以微系統甚鉅。故由此可知,微系統如學校端之同儕及教師亦於學生因應霸凌、甚至預防涉入霸凌上扮演重要角色(Mishna, Pepler, & Wiener, 2006; Mishna, Wiener, & Pepler, 2008)。

對此,相關研究便證實,為預防學生涉入相關霸凌行為,良善師生關係便是重要保護因子,即當學生能與教師有較良善的關係建立時,便會降低其涉入霸凌的可能性(Espelage, Polanin, & Low, 2014)。此主要是因當教師是比較溫暖、具回應性、且對學生有較高期望表現時,這類型教師是較能夠與學生建立適切關係、信任感,並較能夠協助學生增進對於班級的歸屬感(Barr & Parrett, 2001)。而據社會控制理論(social control theory),當學生開始增進對教師的信任感後、或當學生於班級中的歸屬感有所增進後,其便較能聽從教師的期望,如不隨意涉入網路霸凌,進而降低參與網路霸凌之可能性。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相關研究顯示,良善師生關係不僅能夠預防網路霸凌外,即便學生處於受凌狀態中,此正向的師生關係亦是其因應霸凌之重要資產。如Barr與Parrett(2001)、Newman-Carlson與Horne(2004)的研究不約而同發現,當教師與學生的關係連結提升時,對於學生而言,其較會信任教師可提供一安全的環境,讓其於其中表達自己受到的傷害,進而由教師協助其問題解決。

另,據依附關係理論的觀點,亦可知良善師生關係可提供學生一安全感,使其有機會去探索校園環境、並且參與校園活動(Pianta, 1999),故即便學生在遭受網路霸凌當下,其可能感到身心俱疲,但良善師生關係仍讓其信任教師可提供其安全感、並會協助其解決問題,進而促進其仍願意面對這些挑戰、以及參與學校相關活動,使得網路霸凌對其造成之負向身心影響有所降低。

再者,良善師生關係除了可產生上述正向影響外,相關研究也證實,良善的師生關係有助於促進旁觀者抵禦霸凌行為之意願、同時,也影響其對於霸凌之態度(Wang et al., 2015)。此主要是因,當學生能與教師建立正向適切的關係時,其較能內化教師的期望,進而影響其之態度展現,如當網路霸凌發生時,更願意挺身而出、更能同理與尊重受凌者、或是對於網路霸凌行為更無法容忍等。反之,若教師時常採取攻擊行為去規範學生,比如在班級社群中運用言語傷害學生等,此便可能出現觀察學習效果,影響其他學生模仿教師之攻擊行為去對待某些弱勢同學,進而導致網路霸凌狀況產生。

綜此,可知師生關係營造,不僅能促進學生接受教師反霸凌之觀點,進而也能改善其對於網路霸凌之態度,同時,也讓受凌學生在遭受霸凌的第一時間能信任教師,並向其反應,以讓教師能及時介入。故促進良善之師生關係建立,對於整體網路霸凌防制亦有其重要性。

綜上而論,即為對於網路霸凌之相關定義特徵、影響與防治整理。筆者期望透過相關文獻與實務經驗反思,以促進社會大眾對於網路霸凌有所認識,以及能進一步思索在網路霸凌上待解決之問題,藉此能讓臺灣對於網路霸凌之防制策略有所精進,以利能適切給予需要的學生幫助,並助網路霸凌能更有效地被杜絕。

資料來源:引自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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