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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分析治療學派
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強調先天驅力(特別是性驅力)在決定日後之人格發展上的重要性。他的追隨者則強調環境適應,母子之間的早期關係,及有意義的人際關係等的重要性。所有這些發展觀點都是利用了佛洛依德有關潛意識歷程(即心理運作中,我們所察覺不到的部分)的概念,並採用他有關人格結構(自我,本我,超我)的概念。傳統的精神分析法需要長達幾年的治療期。因此,中期及短期的治療法已逐漸發展出來,採用較直接的技術。新的著作繼續探討童年發展對日後人格的重要性,及新技術在短期治療上的應用情形。

(二)榮格的分析法及治療法
相較於其他理論學家,榮格(Jung)更為強調潛意識歷程在人類行為上的角色。榮格學派特別感興趣的是夢、幻想、及反映潛意識歷程的其他素材上。他們也對人類歷代祖先所遺傳下來的各種記憶與行為型態深感興趣,這反映在所有人們的潛意識歷程中,稱之為集體潛意識(collective unconscious)。在治療方面,該學派側重潛意識歷程的分析,以便病人能夠良好整合潛意識歷程成為意識經驗。

(三)阿德勒心理治療法
阿德勒(Alfred Adler)相信人們的人格是在他們早期歲月中隨著家庭關係而形成。他強調人們對其社區及社會之貢獻的重要性。阿德勒學派感興趣的是人們如何接近生活及處理家庭關係。在治療方面,阿德勒學派採取務實作法,即幫助人們改變功能不良的信念,並鼓勵他們採取新的步驟去改變自己生活。阿德勒治療法的另一個特色是,它側重於教導人們及家庭如何處理人際問題。

(四)存在治療法
存在治療法(existential therapy)處理的是生命題,而不是技術。存在治療法源於哲學上的存在主義與存在心理學,涉及的是身為人類存在所發生的問題,包括生存與死亡、自由、對自己及他人的責任、尋找生活意義,及處理「虛無感」。在治療方面,其目標是在增進自我意識,並發展能力使自己不受限於當前困境及日常事件,提昇自己去處理與存在有關的主題。此外,治療目標也在於發展與他人之間真誠而親密的關係。雖然某些技術已被發展出來,但其重點還是放在有關的主題上,不在於方法。

(五)當事人中心治療法
羅傑士(Carl Rogers)強調治療是在提供案主理解和關懷,而不是診斷、意見或說服。羅氏治療法的特色是透過語言及非語言的行為以培養公開而誠實的治療氣氛,無條件地接納案主的真正所是。治療人員的工作是設法理解案主的經驗,並把他們的理解傳達給案主,透過以真誠的態度及深層的理解來接納案主,那麼案主生來的良好本質自然會引領他積極地改變自己。

(六)完形治療法
完形治療法(Gestalt therapy)是由Fritz Perls 發展出來,它是在幫助個體更充分認識自己及他人。根據完形心理學的看法,心理異常或心理疾病的成因,主要是個人生活經驗中各相關要素失去平衡,缺乏生活意義所衍生的焦慮所致。治療目標就是在協助案主恢復心理的統整與和諧,這包括幫助案主擴大自我的世界、了解自己的生活方式、了解自己的慾望及追求的目標,並接受在追求中自己應負的責任。

(七)行為治療法
行為治療法(behavior therapy)根據的是行為的科學原理,諸如古典制約學習、操作制約學習及觀察學習等。行為治療法應用學習原理來幫有各種不同困擾的案主,這些原理如強化作用、消弱作用、行為塑造及模仿作用等。行為治療師採用的技術可能包括放鬆法、暴露所害怕的物件、模仿某個行為或角色扮演等。

(八)理情治療法
理情治療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是由albert Ellis 發展出來,它主張個人的不合理信念將會導致與情緒有關的困擾(如恐懼和焦慮),或導致與行為有關的困擾(如避開社交,或避免發表意見)。雖然理情治療法採用多種技術,但最常用的方法還是設法駁退案主的不合理信念,並教導案主挑戰他們自己的不合理信念,以便他們能夠減低焦慮,並發展出與他人互動的良好方式。治療法

(九)認知治療法
認知治療法是由Aaron Beck首創,他認為信念系統和思考乃是決定及影響行為與情感的重要因素。認知治療法因此是在幫助人們了解自己的不適應思考,並看出這些思考如何影響自己的情感和行動。認知治療師採用結構式的方法,以幫助案主了解自己的信念系統。經由要求案主記錄自己功能不良的思考,並利用問卷以決定不適應的思考,認知治療師因此能夠運用多種技術以改變案主的信念,因為就是這些信念干擾了案主的正常生活功能。

(十)現實治療法
現實治療法(reality therapy)是由William Glasser發展出來,它主張人們對自己生活負有責任,也對控制自己的行為、情感及思考有責任。這種治療採用一套特定程序以改變案主行為。治療師先發展與案主之間關係,以便介入治療過程中。現實治療法的重點是在改變案主的行為,這將接著導致思考與情感的變動。治療的重要層面是設定計畫,堅持下去產生預定的變化,並承擔起對自己的責任。

(十一)兩性平權治療法
兩性平權治療法(feminist therapy)不只是強調個人的心理困擾,它也強調社會在製造人們困擾上的角色;它還特別關心男性與女性之間的性別角色和權力差異。這方面的研究人員檢視男性和女性在整個生命過程中不同的發展方式,包括社會發展、性發展、養育方式及工作角色等。他們探討的議題包括兩性在道德決策上的差異、人際交往上的差異,以及在虐待和暴力上的角色。經由結合女性治療與其它理論,這方面治療人員採取社會學及心理學的觀點,重點不僅放在性別上,也放在多元文化的問題上。他們採用的技術是在幫助人們提出性別及權力不平等的問題,不僅經由改變案主的行為,也經由改變社會團體或組織制度。

(十二)家庭系統治療法
當其它治療強調個人的困擾時,家庭系統治療法卻把重心放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上,並視整個家庭為一個單位或體系。治療是針對於改變家庭之內的關係和功能運作,而不是只針對單一的家庭成員。家庭系統治療法已發展出幾個不同的處理方向,有些強調父母原先家庭帶來的影響,另有些強調家庭成員在治療期間如何建立起彼此之間關係,還有些則強調改變症狀。有些家庭系統治療法要求所有家庭成員參與治療計畫,另有些則可能只針對父母或某些成員。

資料來源:引自http://blog.udn.com/iget/673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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